摘要:马克思的个人所有制与公有制或社会所有制相统一,讲公有制或社会所有制,是从社会整体即"共同体"着眼;讲个人所有制,则是从组成为"共同体"的每个劳动者个人着眼。每个劳动者都是所有者集体中的一分子,都是与公有制利益相关的主人翁。如果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共同利益不能实现为劳动者的个人利益,就不是社会主义所要求的公有制。如果国家所有制名为全民所有制,但与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无关,国有经济的发展不能惠及广大劳动者个人,就徒有"全民所有"其名。
- 专辑:
社会科学Ⅰ辑; 经济与管理科学
- 专题:
经济理论及经济思想史
- 分类号:
F09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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