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客观真实论和法律真实论都是关于刑事诉讼证明的具有价值的理论,目前两种理论争议的根本原因在于混淆了证明要求与证明标准两个不同的概念。应当以客观真实论作为刑事诉讼证明要求的理论依据,以法律真实论作为构建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理论基础。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在表述和操作上设定为“确定无疑”符合我国的司法文化与司法实践。
- 专辑:
政治军事与法律
- 专题:
诉讼法与司法制度
- 分类号:
D915.3
引文网络
相关推荐
- 相似文献
- 读者推荐
- 相关基金文献
- 关联作者
- 相关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