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罪犯团伙是监所内长期存在的一种消极社会现象,是监所安全稳定的主要隐患,是监所客观原因和罪犯主观心理原因相互作用的结果。形成罪犯团伙的主要原因是人的社会属性原因、监狱不良环境原因和罪犯不良需要原因。对待和处理罪犯团伙必须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和教育为主、区别对待的原则,要针对不同类型罪犯团伙的具体情况,从技巧上选择不同的治理方法;针对罪犯形成团伙的主观原因,从治本上加大教育改造力度;针对易于形成罪犯团伙的客观原因,从措施上强化对罪犯的科学管理。
- 专辑:
政治军事与法律
- 专题:
公安
- 分类号:
D917
引文网络
相关推荐
- 相似文献
- 读者推荐
- 相关基金文献
- 关联作者
- 相关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