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务院法制办于2014年5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无线电频率和卫星轨道资源明确规定为无线电管理条例保护的对象,这无疑给刑法提出了新问题。为了维护无线电通讯秩序,中国1997年《刑法》增设了第288条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但此罪在犯罪成立的条件上要求过高、在司法实践的认定上存在困难,几乎沦为"废条"。《刑法》要发挥保护无线电频率和卫星轨道资源的作用,就必须根据现实的需要对第288条做出适当的修改,使其走出"废条"困境。
- DOI:
10.13766/j.bhsk.1008-2204.201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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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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